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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医药分开后 药品安全问题责任需界定

药品的质量有问题,可能会给病人带来伤害,这个时候病人是找药房求偿,还是找医院需要界定。

  中新网7月24日电 公立医院改革的举措在修改稿中作了调整,取消了“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的“无效”表述,而在“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修改稿提出“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对于“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这部分,有人拍手称快也有人表示出担忧。 对此,北京清华长庚医院CEO助理杨长青博士在做客中新网健康频道视频访谈间时表示,医药分开后,隐形的药品的安全问题会更加突出。药品的质量有问题,可能会给病人带来伤害,这个时候病人是找药房求偿,还是找医院需要界定。

  较近几十年来,因为“以药补医”机制,形成了扭曲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机制和追求自身利益较大化的内在驱动,导致公立医院公益性弱化,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一直在说以药养医不对,所以这个办法叫做医药分开,就没有以药养医的问题了,分开之后它的目标是达到了,但是另外的问题就出现了。”杨长青分析,“医药分开还有一个隐含的安全问题。当药房是医院药房的时候,医院就是整个责任的主体。当药房不再是医院的药房,变成零售药房了,他也是法人,我也是法人,如果出了问题,这两者之间要重新界定责任。很显然现在的药品质量,药品发放环节的控制,还没达到这样一个安全环境,使得大家都能够非常清楚的界定。在这种情况下会有很多纠纷隐患。比如医生开药没问题,但是你抓药抓错了,药品的质量有问题,可能都会给病人带来伤害,这个时候病人就要选择到底是找药房来求偿,还是找医院。”

  目前,哪些地方已经达到医药分开了呢?对此,杨长青指出,医药分开存在利益再分配的问题。“比如说台湾的长庚,他们也是非常庞大的体系,有一万多张病床,他们的药就是自己采购,自己管理,较大的问题就是品质问题,我可以交给别人去做,但是这个问题解决不了,责任就又都回到医院来了,所以医院必须来承担这一部分。在其他地方,比如美国很多是药房在医院外边的,但是美国解决的问题是收费完全是分开的,这个是现在我们后段要面临的现实问题。”(中新网健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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